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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媒体双双联合 开辟专栏话“合作”
    发表日期: 2007-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61031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771日起正式施行。此法一经出台,受到市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为了营造良好的贯彻实施氛围,市农业局开辟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展开法律宣传贯彻工作。从即日起,由新乡市农业局和新乡人民广播电台联合打造的农业法规论坛节目(中波801 调频92.9)将连续播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专题宣传,为期一个月。节目播出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两点到两点半,内容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具体条款及相关释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新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先进典型等。此后还采取领导访谈、专家点评、社长采访、农民社员共话等形式,从不同角度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对此法有一个全面深刻的了解,为法律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坚强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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